学校纪委关于做好“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1 11:04:20  发布人:jwb  浏览量:349



学校纪委关于做好“端午”期间作风建设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1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纪律规矩和疫情防控之弦,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工作,确保安全过节、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落实

各党总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抵制奢侈浪费歪风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力传导。

要对照近期省、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深刻检视自身问题,有针对性的强化日常监管。各总支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推动形成尚俭戒奢、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二、强化教育引导,严明纪律要求

节日前,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学校有关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聚焦借节日之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受节礼、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大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违规公款旅游等享乐奢靡顽疾,以及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问题,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定、严格防范查处。

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常态化管理不力、不担当、不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节日期间校园风清气正和安全稳定。

 

学校纪委办公室:81050809

 

附件:

1.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beat365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611

 

附件1

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南通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乔红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等问题。2017年元旦和国庆节前,乔红集先后两次接受辖区内某私营企业主邀请赴云南腾冲旅游,并由企业主为其支付旅游相关费用共计2.7万元,后又收受该企业主所送茅台狗年生肖酒一箱(6瓶)。20213月,乔红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徐州市贾汪区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王庆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元旦前,时任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庆路应辖区内某经济薄弱村邀请,到商场购物并接受宴请,花费共计5712元。此外,2018年和2019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王庆路先后多次收受3个经济薄弱村所送礼品礼金共计8500元。20214月,王庆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灌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沈宽平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国庆和2019年五一假期,沈宽平与家人驾驶私家车赴安徽黄山、福建鼓浪屿、浙江雁荡山、河南开封府等6个省区市若干景点旅游,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3355元,住宿、餐饮、门票及过路费等旅游费用1.4万元,通过虚开车辆维修费发票在残疾人联合会公款报销。旅游期间均安排残联相关人员陪同保障。20214月,沈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4.建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朱洪刚查处违法作坊推诿扯皮、消极应付问题。20193月,该疫控中心收到某作坊违法炼制猪油、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举报,朱洪刚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就以没有库存、不在生产为由推卸不管。在有关部门明确由疫控中心牵头处理该问题后,又以检查时厂门紧闭、电话不通为由敷衍应付,未作进一步调查处置。在县政府召集多部门协调处理后,疫控中心仍未按照分工履职,没有核实生产原料来源、检疫等情况,也没有查清产品猪油、油渣数量和销售去向,致使该作坊违法经营持续数月。20208月,朱洪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附件2

南通市纪委监委通报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端午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1.海安市南莫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童生明、副局长许立成、总账会计朱海兰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许立成在任南莫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农经站日常工作期间,经向时任该中心主任童生明汇报并取得其同意,先后4次安排时任农经站总账会计朱海兰,按照全年在村工作半年及以上村主要干部每人500元、不足半年村主要干部每人250元的标准,以春节慰问的名义给全镇16个村的主要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93250元。20215月,童生明、许立成、朱海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如皋市发改委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副科长黄旭文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918日至921日,时任如皋市粮食局购销调控科副科长黄旭文,利用参加哈尔滨“金秋粮食洽谈会”之机,擅自改变行程,借机到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游玩,并将游玩所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费用2233元分别在如皋市粮食局、如皋粮食储备库报支。审查期间,黄旭文上缴了违纪所得。20213月,黄旭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如东县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翟平忠、副总经理吴鹏程超标准接待问题。202091日,翟平忠在接待如东县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产生接待餐费用1600元,超出该县接待标准520元。事后,翟平忠安排吴鹏程报销该笔餐费,吴鹏程通过虚增5名就餐人数的方式,制作了报销单经翟平忠签批后在公司报支。此外,翟平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4月,翟平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鹏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崇川区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葛秀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葛秀华在担任南通观音山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南通观音山新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分别于201911月、20206月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沈某某的宴请。20213月,葛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反映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报支、违规吃喝等作风积弊顽疾还未完全根除,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以案为鉴。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斗争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管好抓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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